2007年9月11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有钱无视判决 老赖面临刑罚
李翔宇

  温州市龙湾区的王某完全有经济能力履行法院的判决,却拒不履行97000余元赔偿款。因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,龙湾法院于9月4日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。
  2001年1月,温州瓯海区法院判决王某赔偿王某某医疗费、残疾补助费等共计133203元。判决生效后,王某未能自动履行。因龙湾、瓯海之间区域调整,王某某于2002年3月向龙湾法院申请执行,法院于同年依法拍卖了王某一处房屋,得款35746元,尚余97457元。最近,被执行人王某将其一间宅基地以527000元的价款转让给他人,并于8月13日收到首期转让款447000元。龙湾法院发现该事实以后,即于8月24日依法传唤王某到庭,责令其履行赔偿义务,并指出拒不履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。但王某仍然拒不履行。由于王某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法律的尊严,给社会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,其行为已符合“对人民法院的判决、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,情节严重”的条件,涉嫌犯罪,龙湾法院遂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。